第二十六条

有效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具体责任承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鼓励养犬人投保犬只责任保险。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