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条有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期限,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内容明确具体的,受理举报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处理结果,并对投诉人、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