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规范,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迹,曝光不文明现象,刊播公益广告,开展文明建设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车站、影剧院、商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介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刊播、展示文明行为促进公益广告,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
鼓励、支持、引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本单位通过设置文明行为宣传栏、荣誉墙、提示牌等方式参与文明行为宣传。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