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募捐条例/第二章 募捐人第六条已修改依法成立的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展与其宗旨相适应的募捐活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