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置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如实发布学校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学校应当提高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舆情应对能力,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澄清。新闻媒体应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真实、客观、公正报道学校安全事故的信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