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以及在学校组织校外活动中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未尽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