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在学校及其周边进行施工作业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学校及其周边道路、环境等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学生、教职工安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