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地下水集中式供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是:

(一)在山地和丘陵地区,以取水点至分水岭地段区域为一级保护区,不设二级保护区;

(二)在平坝地区,以开采井或者井群为圆心,三十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为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或者井群为圆心,半径为三十米至一百米的环形区域为二级保护区。

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