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合作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照内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已注册的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内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