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五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依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进行审议和表决。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