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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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十条

有效

合作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内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已备案的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范围内药品零售单位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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