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在重点区域规划建设中应当注重完善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制定实施符合区域特征的就业创业政策,创新就业服务管理机制,提升就业质量。

支持浦东新区在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人才建设等方面创新探索,将改革经验及时向全市复制推广。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