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础设施建设第八条有效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登记,建立乡村旅游资源数据库,依法公开乡村旅游资源信息,根据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历史文化等资源分布特点进行差异化开发。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