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登记,建立乡村旅游资源数据库,依法公开乡村旅游资源信息,根据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历史文化等资源分布特点进行差异化开发。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