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旅游经营者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旅游经营者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依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