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农文旅融合发展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应当传承民族文化,营造特色鲜明、文明和谐的旅游氛围。鼓励在旅游景区景点和车站、码头、运营车辆等人员集聚场所播放黔东南特色音乐。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