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农文旅融合发展第三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建立多元化的农文旅融合产业体系,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产业链条,在旅游集散地、景区和旅游村寨规划、设置购物和服务网点,培育特色旅游商品销售和特色餐饮服务示范点,建设乡村旅游休闲、娱乐、购物等功能相融合的空间载体。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