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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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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农文旅融合发展

第三十三条

有效

乡村旅游发展应当以乡村优势特色资源为依托,支持、促进、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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