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州和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规范民宿等级评定,建立退出机制,推动民宿健康发展。

州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有利于促进民宿发展的原则,制定民宿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