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建设智慧图书馆,提升公共图书馆运行和服务效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