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四章 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想信念、法治观念、科学技术、人文修养、公共安全等为主题的全民阅读活动,提升各族群众的文化素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