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四章 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服务区域,配备符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资源、设施设备,开展相应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少儿图书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