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与服务等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