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自治县依法享受国家税收返还的照顾。上划中央增值税环比增量税收返还部分,按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规定,返还给自治县自主安排使用。

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