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依法享受国家税收返还的照顾。上划中央增值税环比增量税收返还部分,按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规定,返还给自治县自主安排使用。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3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