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生态保护补偿,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纳入生态综合补偿试点,逐步加大对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