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按照中医医疗特点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