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生态环境,加强濒危稀缺、名贵、道地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开展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建立中药材数据库和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支持依法开展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替代品繁育。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