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支持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开展趁鲜切制和精深加工。

加快中药饮片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完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保护、挖掘、提高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