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责任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