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制定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从事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