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市、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