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第三章 申报与评价第十八条有效评价机构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应当收集农产品生产区域的有关气象资料。现有气象资料不能满足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需求的,应当开展区域气象观测。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