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节 城市照明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