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主体责任制度,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