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五十四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的,始得当选。大会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