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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三条

有效

选举和通过表决的具体办法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后,由主席团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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