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四十一条有效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能够在会议期间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答复。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