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团体、组织应当依法协助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和个人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