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学校开展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应当符合课程标准、体育运动规律和有关项目规则,并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体育器材和设施使用安全,预防发生安全事故。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者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设置安全标识和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