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牌、安全警示牌、停车设施以及减速装置等。

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当限速限道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