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牌、安全警示牌、停车设施以及减速装置等。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当限速限道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