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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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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十条

有效

自治县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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