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传承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