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下列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一)理性消费,不攀比,不铺张浪费;(二)合理配餐,适量取餐,文明节约用餐,践行光盘行动,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三)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四)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简办,不恶俗闹婚;(五)厚养薄葬,实施绿色生态殡葬、环保祭祀;(六)友善互助,尊重他人隐私和生活方式;(七)其他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