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有机旱作农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制定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