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城区段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制定伊通河城区段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采取措施维持河道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和景观功能需要。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