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树立和践行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