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使用和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没有固定停放场地的公交车辆,由公交运营单位提出申请,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情况下,可以利用道路设置公交车辆停车泊位。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