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用于经营的,应当按照公共资源配置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经营管理主体。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