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