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共同划定城市绿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