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合理设置各类绿地。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